• 健客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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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音速小子孫悟空
    在我父親的影響之下,尚未懂事的我就接觸了華健的歌。周華健,與其是說是我的偶像,更不如說是我所熟悉的一個人。當然,我對華健的熟悉祇限于對他的聲音,無論是唱歌或是談話,不用他人介紹,我一聽便知那是周華健。而至今爲止,周華健也是我唯一去看過演唱會的歌手。
    我當然喜歡聼周華健的歌,但對我而言,我卻不認爲華健是一個偶像,而是一個值得我尊敬的藝人。贏得我尊敬的原因是華健多年來對音樂的執著和熱誠,以及健康的形象。毫不誇張地說,我是聼周華健的歌長大的,而現在也正在聼他的歌。
    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,像《朋友》、《花心》、《讓我歡喜讓我憂》等歌曲當然是當時的流行音樂,而如今呢,有些人把它們稱作“老歌”。這些耳詳能熟的歌,在我們看來,卻絲毫感覺不到“過時”或者是“老”。事實上,如果你所關心的是歌曲的製成年代,而不是它們本身的質量,你確實可以去區分“新”和“舊”。如果你不是在聆聽或者閲讀介紹這些的歌的資料,而是在細細地欣賞歌曲本身,那麽扣人心玄的歌聲和旋律與年代時期又有何關係呢?
    “流行歌曲”可以被理解成廣為人知,並受大衆或者某一社群喜愛的歌曲,那麽在這些人心目中,那些歌就是流行歌曲。從商業和廣告的角度來看,也許需要標榜“舊不如新”,因爲如果人們不喜新,就無法通過銷售新的專輯獲得利潤。當然,好的歌曲,無論新舊,都該值得欣賞。一個好的歌曲,無論我是在十歲的時候聼,還是二十歲的時候聼,我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同。顯然“新不如舊”的迷思不過是在忽略歌曲本身的價值下,從資本主義出發而需要的理論。
    在這裡我先感謝華健多年來所付出的努力,並恭喜他有二十多年的歌唱生涯,這的確是不容易的。年少時的周華健有聼,或者說懂得欣賞英文歌曲。而我在孩提時代,只能欣賞中文歌曲,在逐漸長大時,由於有接觸香港電視劇及電影,所以可聽得懂粵語並可以說簡單的粵語。在我英文基礎逐漸加深后,我開始懂得欣賞英文歌曲。
    至少在華人圈内,華健作爲實力派歌手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。提起“流行音樂之王”,相信全球許多人都聽説過邁克爾傑克遜 (Michael Jackson)。這個“流行音樂之王”被譽為“史上最偉大的藝人” (Greatest Entertainer of All Time)。在1979年 – 2001 年間,傑克遜擔任自己每張專輯的製作人,而他作為製作人為自己製作的專輯其實祇有七張。(不包括精選集及死後發佈的專輯)傑克遜無論在歌曲製作、歌唱、跳舞設計、跳舞等,都有毋庸置疑的實力。數量其實不多,卻是世界流行文化的關注人物長達四十年或者更久。一些歌曲其實不是最近製作的,但是無論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、九十年代、七十年代,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紀,傑克遜過世之後,新一代的年輕人再也沒有機會親自觀看傑克遜在舞臺上的表演,像我就沒有這個機會,都會從心裏的敬佩這個超越時空、種族的“流行音樂之王”。
    我是很敬佩的周華健的。我在多次的訪談中,曾聼華健說過,擔心不知道下一張專輯要怎樣做。其實,我們只要仔細想一想,就知道其實好的音樂不會受到時空的界限的。每當華健在現場演出時,看見許多年輕人期盼著、高興地看著華健唱歌,就應該知道這一點,而不是隨著時間的流逝,祇有老年人才會去欣賞華健的歌。有創意的音樂人可以為音樂帶來新的元素。但是原有好質量的歌曲依然性質不變。可是另一方面,我也會覺得華健也許是一個“完美主義者”。當然,推銷也是一個很重要的一環,少了廣告和推銷,再好的歌曲也許也會被埋沒。而在《花旦》中,華健選擇翻唱一些女性的經典歌曲,正是說明了“經典不老”。我看著許多年輕人,包括我自己,去購買華健的歌,去購買傑克遜的《顫慄》 (Thriller),正是說明了這一點。
    當然,要媒體為歌曲大做廣告,這本身不難,但是要深入人心,這就不是可以輕易辦到的了。就像《天涯歌女》深深地烙在華健母親的心。一個高質量、扣人心玄的歌曲,再過個數十年,都可以是流行歌曲。而粗製濫造,無法打動人心的歌曲,終究會被人們遺忘。瞬間被人們遺忘的歌曲稱不上“流行歌曲”。而打動人心的歌終究會長時間埋藏在人們心裏。有句話是這麽說的,“有的人活著,他已經死了;有的人死了,他卻還活著。”
    在打中文字的時候,我一般會打簡體中文。一方面是為了好玩,一方面也是配合華健來自香港及臺灣的背景,所以我在wakin.com,會盡可能打繁體中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