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愛找回來
1988年,台灣社會發生幾起孩童綁架失蹤和青少年飆車砍人案件。有感於迷失的青少年流浪街頭,陳家麗老師鼓動各家唱片公司歌手,說服數家唱片公司聯合發起一個【把愛找回來】的公益活動。大家一起來鼓勵少年返家,重新開啟人生。因為發起人是唱片圈內人,去找贊助廠商變得很困難。(這與廠商找商品代言人是相反作業。)二十年前,台灣企業主對公益活動是很陌生的。終於7-11超商願意提供贊助費,並確立了音樂人是主人,廠商是協助。所有歌手,詞曲作家和製作人都是義務投入。廠商的贊助費用非常拮据,只能用在錄音費和演唱會的硬體支出。因為【把愛找回來】的商業企圖心幾乎是零,所有義工的愛心便能非常純粹與美滿。這次陳老師策劃的公益活動非常細膩,還找了薑育恆,庾澄慶,藍心湄等好幾位歌手錄製電台廣告,對流浪青少年喊話,要他們早點回家。加上大型的戶外演唱會,使得這個活動受到廣大迴響。還因此有了同名的把愛找回來的電視連續劇,全國一起呼喚流浪街頭的青少年回家。 那是個台灣純樸又純真的年代。大家可以在歌詞檔案中看到這群大腕歌手是多麼乾淨而質樸的歌唱。